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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怕遇到骗子,还专门上网查了的”……最后被骗31万元

2021-8-12 18:49| 发布者: 涉嫌诈骗资讯| 查看: 594| 评论: 10|原作者: 涉嫌诈骗资讯

摘要: “我就帮他们刷了5万的单,怎么就背上了26万的债,这一下就被骗了31万啊!”2020年9月12日,田小志如梦初醒,前往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报案。01、刷单骗局:“假客服”一个电话骗走31万2020年9月7日,田小志接到自称是淘宝客服的电话,对方称他之前购买的儿童...
“我怕遇到骗子,还专门上网查了的”……最后被骗31万元


“我就帮他们刷了5万的单,怎么就背上了26万的债,这一下就被骗了31万啊!”2020年9月12日,田小志如梦初醒,前往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报案。


01刷单骗局:“假客服”一个电话骗走31万


2020年9月7日,田小志接到自称是淘宝客服的电话,对方称他之前购买的儿童滑板车存在质量问题,要对其进行补偿。


“我怕遇到骗子,还专门上网查了的,结果一看,销售商还真的发了召回声明。加上人家态度又好,服务又好,又是给我道歉,又说要送我礼物,我才相信了对方。”


其后,对方又称由于退货销售任务受影响,请田小志帮忙刷单转款走流水。田小志遂将5万元转到对方指定账户,并按提示填了相应表格。谁知这些表格竟成了对方拿去做贷款的信息。


“钱一转过去,对方就没了回音,我感觉不妙,5万元怕是打了水漂。万万没想到的是,他们趁着我填表的时候又做了个贷款,我莫名其妙就背上了26万元的债!”


接到田小志报案,公安机关立即察觉这是一起典型的网络诈骗案件,随即展开侦查。


经查,这个诈骗电话来自一家境外运营机构,一个分工明确、组织严密的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开始浮出水面。


02流年有梦,岁月无痕


“安装一台设备,插入电话卡,每插一张卡,每天就有1000元。”2020年8月,黄铭在某网站贴吧发送在家求兼职的信息后,得到这样一条回复。


随后,境外犯罪团伙通过网络聊天方式联系黄铭:“你负责找人架设、运行和维护GOIP设备。把设备管好,把你的人管好,剩下的‘打电话’就交给我们了。”


据悉,GOIP是一种通信设备,主要用于连接移动运营商网络与IP网络,实现虚拟运营、短信营销、无线移动等功能,可以同时插入多张电话卡(每张卡简称一个“坐席”)并实现远程换卡。


“我的任务,就是找‘下家’安装使用设备,用非法购买的电话卡插入GOIP设备,生产数据传递给‘上家’。每运行一个‘坐席’,我每天收100元好处费,‘下家’每天收1000元报酬。我负责找‘下家’,向他们传达‘上家’指令。买话卡、插话卡,都归‘下家’管。‘上家’给的经费,打到我的账户,我扣了自己的好处费,再转给‘下家’。”黄铭归案后这样交代道。


一边是“做点技术活、挣点辛苦钱的‘下家’”,一边是只闻其声、不见其人的“上家”,黄铭自以为自己只是“网络打工人”,却无视诈骗分子借助他们提供的通讯传输技术支持,利用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,向全国各地的人拨打电话实施诈骗。而报案人田小志只是众多受害人中的一个。


03帮助犯罪:致41名受害人被骗219万


2019年9月,黄铭将GOIP设备当面交给了邵兴等人,并教会邵兴怎么使用GOIP设备。


“做这个犯法,风险又大,又挣不到多少钱。”邵兴坦言,安装没几天,他就发现电信对此类非法设备监管很严,总在一个地方发信号很容易被发现,非法购买电话卡成本也很高。


为躲避电信监管,几人商量,由黄铭在家联系上家、发换卡信息、收款转账,邵兴等人根据“上家”指令,租用车辆或购买二手车安装、维护GOIP设备运行,“打一枪换一个地方”。


随后,邵兴等人驾车先后流窜到重庆、贵州、四川等多地,寻找偏僻山区,架设GOIP设备,逃避电话监管,积极为诈骗团伙提供通讯帮助。一旦某“坐席”得手,黄铭立即根据“上家”指示,提醒邵兴等人更换新的电话卡。


2020年9月12日,该案被立案侦查,9月25日,邵兴落网,不久黄铭也被抓获。经查,黄铭、邵兴等人架设GOIP设备实施信息网络诈骗,致使41名受害人被骗,被骗金额累计219万余元。


04提醒:“网络打工人”谨防成为犯罪“棋子”


“我还以为只是打个工,只要不直接诈骗就不算犯罪……我认罪认罚,愿意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。”归案后,黄铭和邵兴后悔不已,表示认罪认罚。同时,黄铭主动将自己的违法所得2.7万元退还给被害人田小志。


“黄铭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却为一己私利发展邵某等人架设、运行和维护GOIP设备,为电信诈骗犯罪团伙提供了通讯传输技术支持,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”该案承办检察官、铜梁区检察院检察二部主任雷明之表示。


据介绍,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一大根源是电话卡、银行卡管理失控,出卖或者出租实名的手机卡、银行卡、支付宝、微信、QQ账号等给陌生人,就有可能被犯罪分子用于诈骗活动。


在本案中,黄铭等人认为,只要不直接参与犯罪,单纯“打工”获取报酬是没关系的。但其非法架设GOIP等通信设备,并利用非法获取的电话卡,帮助犯罪团伙实施电信网络诈骗,正是全国“断卡”行动严厉打击的范畴。


法律不允许“助纣为虐”,实施网络犯罪的帮助行为,必然受到法律惩处。


2021年3月11日,重庆市铜梁区检察院起诉了这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。鉴于黄铭等人认罪认罚,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,对被告人黄铭、邵兴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1.5万元,违法所得予以追缴。(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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